2016年03月23日大巴車租賃合同 關于北京大巴車租賃合同介紹
班車租賃合同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乙方向甲方提供車輛租賃及司機駕駛服務。雙方在平等合作的基礎上,特制定本合同。司機的隸屬關系在乙方,甲方對所租賃的車輛和司機擁有使用權。
一、租車標的
1、甲方的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座班車,
車牌號:并指派專職司機駕駛,租車費以往返次數計算。租車費:往返一次元
2、單趟行程為。
具體路線見班車線路表。(甲方可根據需要在起始地間做線路調整)
3、其它約定:
二、費用支付方式
本合同訂立期限為租車期限,甲方按月支付租金即每月結算上個月26日至本月25日為一結算期,乙方在30日前持正規機打運費發票50%和油料發票50%結算費用。甲方將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費用支付。
三、乙方責任:
1、乙方保證車輛的各項技術性能處于良好狀態,并符合交通法規的規定。
2、乙方每天發車前應提前做好班車維護、保養工作,必免因車輛故障延誤發車情況出現。應按班車時課表準點行駛;遇特殊原因不能發車,要有應急措施,需提前安排好應急車輛。如無應急車輛要提前10分鐘通知公司辦公室或組織員工乘出租車上班,產生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對車輛進行日常維修保養,保持車輛內外衛生清潔及良好車況冬暖夏涼,滿足員工需求。
4、乙方承擔車輛維修、保養費用、車輛油費以及司機工資等因車輛產生的所有費用。
5、乙方承擔車輛損失險、司乘人員及第三者責任險等相關保險。
6、司機提供必要業務和安全學習,必須持有A1駕照,確保安全、優良的駕駛服務,及時供車、出車。
7、甲方對乙方提供的司機服務有異議時,乙方應無條件更換司機。
8、若乙方司機發生行車事故,由乙方處理,按交通法規執行;且在修車期間免費為甲方提供同等車型及座位替代車輛。
9、如發生因車輛而引起的意外事故,一切損失概由乙方負責賠償并負責向投保的公司按乘客保險辦法規定辦理賠償(如有人員傷亡等損失,乙方應先墊付費用,然后再與保險公司理賠)。
10、如無特殊原因乙方未提前說明,未能按甲方公布班車線路時刻表指定地點指定時間范圍內發車,而造成員工未能乘到班車,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11、如遇國家物價部門調整所出租的同類車輛用車價格時,乙方有權根據國家有關部門規定,對本合同的租金作相應調整。如因油料漲價超過20%,或降價超過20%(基價每升6元)雙方再另行議定租車費用。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到期前一個月雙方可通過協商續訂合同。合同期間,如一方需要更改合同,應提前一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對方。合同終止后,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租車費用,付清全部未結算的費用。
五、違約責任:
合同期間合同雙方任何一方違約,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如單方私自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本合同未履行合同部份總租金的30%的違約金。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將通過友好協商予以解決或另訂協議作為附件。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終止,車輛歸還,費用結算之日失效。
八、其它特殊約定: